要闻通知

关于评选河南省2019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时间:2019-02-27浏览:5682设置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1978)(附件1)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届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年度各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2%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取小数点前整数)。

三、评选条件

(一)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1978) (附件1)基本要求。

(二)完成论文初稿。

(三)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均在50%以内(含50%)。

(四)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各门课程或规定的总学分,并且考试成绩在86(86 )以上的课程门数达到80%(含80%)以上;

(五)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奖励;

(六)在校期间,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学术刊物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1篇)以上,篇幅不少于2个版面(不足2个版面降低一个级别),申请者应为独著、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或完成省部级以上鉴定成果,鉴定结论为全国先进水平,申请人为主要完成人,省部级前8名,国家级前10;或省部级以上各种竞赛活动的获奖者。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评选比例和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初步人选,经学院初审合格后公示,确定预选名单,并报学校审查。

(二)学校资格审查后的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三)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进行审查,对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对弄虚作假和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淘汰。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论文初稿打印稿,导师需在首页签署对论文满意意见并同意推荐该生参评。

(二)本年级综合测评成绩单,每个学院提交一份,加盖公章。

(三)成绩单和比例,须加盖本学院与研究生院公章。

(四)科研成果、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理工科科研成果无原件者需作超链接。

(五)候选人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六)请各学院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附件3)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附件4),做到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在《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院系意见”栏内签署学院意见(“情况属实,同意推荐”)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附件234的纸质版于315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院思政科(文科楼114)。

(七)各单位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至少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含电子版),材料需详实体现该生事迹,以便省内进行宣传,事迹材料电子版请发至7106650@qq.com

(八)每位申请者请将所交材料装入独立档案袋中,并写清申请人、院系及提交材料名称。

 附件1:教办学〔2019〕78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pdf

 附件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docx

 附件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docx



党委研工部  研究生院

201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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