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遴选

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01浏览:3500设置

一、博士生导师遴选说明

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依据《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师大研〔20196号)进行博导遴选;教育博士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师大研〔20194号)进行博导遴选。各学院可在学校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院博导遴选补充规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对于2018年新增的学术型博士点,申报材料中的方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已具备博士学位、教授职称满一年,申请博士生导师可不参加通讯评审。

其他申请人员的材料,由研究生院安排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评审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材料

《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需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请按顺序附上以下材料,并进行装订(需添加封皮):

1.目录

2. 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3.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 科研项目立项书复印件或科技处、社科处开具的科研项目证明原件;

5. 获奖项目、专利证书复印件;

6. 专著、教材的封面、目录、内容摘要及版权页复印件;

7. 代表性学术论文复印件(双面复印,含: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

注:以上材料的原件由学院负责审验,审验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

(二)材料提交时间

711日前,学院提交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关于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的会议记录、《2019年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并提交申请博士生导师人员的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pdf格式材料各1份。

三、其他

  1 .项目及科研成果等级别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

 2.各学院请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和学院补充条件执行。不合格的申报材料,不得向研究生院报送

  3.联系人:刘晖,3325476

研究生院

201971

附件:

 1 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修订).pdf

2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 (1).pdf

3 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doc.doc

 4 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情况汇总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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