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通知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上教学及学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12浏览:4315设置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疫防办〔20205号)和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上教学及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教学工作

1.网上教学培训

在我校线上教学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研究生任课教师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线上教学培训。各学院(部)培训团队负责对本学院(部)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培训,对本学院(部)教师进行答疑与指导。

2.教学平台选用

任课教师可选用雨课堂或超星学习通等智慧教学平台,但不限于这两个平台,如果教师之前已熟练掌握了其它平台的使用方法,这次教学中仍可继续使用。

3.网上教学准备

各学院(部)要按照“按期开学、居家学习”的总体要求,原则上按照原定课表的内容和进度进行线上授课,制定具体的网上教学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相关教学工作调整预案,提出明确的教学安排和质量要求。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细化到每一个专业、每一名研究生

因课程特殊性或任课教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暂时不开课,调整到以后合适的时间进行。教学时间调整遵循以下原则:(1)相关学院(部)制定调整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核;(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相关学院(部)将调整方案及时通知到所涉及的研究生和任课教师;(3)学院(部)确定调整方案前应与所涉及的研究生和任课教师沟通。

4.网上教学实施

各学院(部)任课教师依托网络教学资源和信息化手段,按照原定教学计划开展网上教学和辅导工作。各学院(部)要积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开展师生课程互动,注重学习过程考核,并加强线上检测反馈,对有问题的课程及时反馈调整,确保网上教学质量。

5.教学督导检查

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部)要加强研究生网上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改进、解决,确保网上教学工作全面有效实施,确保教师网上授课活动科学、规范。

6.时间安排

1214日前,各学院(部)将春季学期开设课程情况填入附件1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开设课程情况统计表》(此表中前7列信息可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或复制),然后将此表电子版发到邮箱:1220787751@qq.com

2215日前,任课教师完成自主建课、建班,邀请学生加入班级(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向研究生工作秘书发布课程的班级二维码或邀请码,学院(部)通知学生扫码进班),做好各项功能演练操作,做好网上教学的准备工作。

3217日起全面实施研究生网上教学活动。

二、研究生学位工作

1.拟于2020年上半年毕业的研究生,要认真学习《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河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导师指导下及时调整研究计划,完善学位论文,为论文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等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各学院(部)和导师要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提供有力支持和全力保障,确保研究生不因为疫情影响毕业及申请学位。

3.学校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不降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盲审工作适当延期开展(原定于315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春季学期开设课程情况统计表.xlsx

  

培养办联系人:杨根伟,联系电话:13837338830

学位办联系人:刘晖,联系电话:15936510906


研究生院

                                                              20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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