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科 博士 教授

发布者:宋卫平发布时间:2016-05-17浏览次数:3450

 

刘科,男,汉族,1970年生,河南省遂平县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曾任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任河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副处长。19946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976月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获哲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20033月毕业于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获哲学博士学位。2007年至2008年,公派到新加坡国立大学哲学系访学。目前主要研究技术哲学、科技伦理学和STS教育。

工作以来,先后承担过本科生的自然辩证法原理、科学技术哲学导论以及研究生的自然辩证法概论、技术哲学概论、科技伦理学理论与实践、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等课程,曾获得校级优秀教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近几年在《自然辩证法通讯》、《自然辩证法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哲学反思:不能失去的是技术对克隆技术矢量的恐惧及人类中心主义的技术观克隆人技术与其社会现象背后的华而不实性科学界中的反克隆人运动:理由及选择人类生育技术化与传统伦理框架的开放等十余篇;出版有专著《后克隆时代的技术价值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主持科研项目“技术发展的社会舆论调适问题研究——以我国克隆技术研究为例”、“河南省高等师范院校本科生STS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内容的改革与实践探索”等;获河南省教育厅教育科学一等奖1项,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