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发布者:吴坤宇发布时间:2012-11-29浏览次数:269

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是由院党总支部领导,在团总支指导下组织和开展工作,由学院学生组成,以丰富和活跃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为目的的学生组织。

二、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学生会的管理,推动学生会健康有序的发展,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

三、坚持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进行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得分总结和安排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且及时传达通知。

1.例会召开时间为每双周周二中午十二点半,地点为东区B楼101教室。

2.团委书记及学生会全体成员出席例会。

3.例会实行点名制,对未到人员留名登记,并根据考核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4.例会由主席主持召开。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分别汇报工作,对上一阶段的工作做出总结,并做出下阶段的工作计划。

5.领导老师给予相应的指导。

6.例会内容由办公室人员负责记录,进行相应的整理,存入档案。

7.出席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8.各部门依据本部实际情况,定期召开本部门内部会议。

二、工作责任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发布各项通知,负责院活动及接待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管理学生会经费及文件档案等。

2.各部在学期初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在学期末拟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交给学院团委书记处,并保留备份存档。

3.各部举办活动,活动前要有活动策划,活动中要有相片,活动后要有活动总结。照片、策划和总结都要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整理并保存。

4.学生会全体成员都应做好本职工作,尽职尽责。根据考核制度,表现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对违反制度者进行相应处罚。

三、财务管理制度

为充分提高学生会经费的利用率,使活动经费的使用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委老师的监督下独立支配,由办公室负责财务的管理。

2.各部举办大型活动时,应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的每一笔支出都要有详细的记录,保存好收据,制作经费结算表,在月末报账时,交与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审核报销。

3.学生会各部举办活动时必须本着节俭的原则,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经费,须报主席团批准。

4.活动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日后核对。

5.各部门人员在月末报账时若发现有虚假行为,将被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辞退,并公开批评,记入个人档案。

6.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不得私自带出。如需借用,须在办公室人员的陪同下领取并做物品登记,如有丢失或损坏,按考核制度进行相应的补救或赔偿。

7.办公室人员管理财物必须认真负责,过程公开。每学期末,主席团联合办公室成员共同清理一次学生会财物,做出财物一览表,并存档。

四、请假制度

1.若请假不出席例会,必须由本人亲自书写请假条,并签上名字。由上一级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并由部长或副部长在会上出示假条,交给办公室人员保管。

2.日常工作请假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各部部长、副主席向主席请假,主席向团委书记老师请假;所有请求必须在得到同意后方可生效。凡是学生会成员,如果三次不请假缺席例会,请自动退出学生会组织。

3.评优评先时将参照请假的次数。

五、台帐制度

台帐是各部门、各成员参与活动的详细记录,也是衡量各部门、各成员工作质量、工作效率、考核结果的重要标准。请各部门务必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谨慎的态度做好各部门的台帐工作。

1.台帐内容为各部门一段时间内活动的简单总结。包括具体的活动时间、活动名称、参与人员。各部门请以列表的形式做好台帐的记录。

2.台帐每个月上交一次,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本月的月末把台帐发送到公共邮箱。学生会办公室将会进行集中整理。

六、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订本考核制度。

说明:(1)本制度采用扣分制(百分制)和加分制,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根据个人工作情况进行正确的加分或扣分,加分和扣分相互独立,即加分值不计入总分。(2)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进行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包括90分为优秀,70-80分为良好。60-70分及格,总分60以下者,予以通报批评。(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所有。

(一)例会考核

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每次例会,无故迟到、早退者扣5分,无故缺席者扣10分;无故迟到、早退两次折合一次缺席;无故缺席两次者,若再缺席,请自动退出学生会组织。

(二)工作考核

1.每学期初和学期末要求各部写的工作策划和工作总结,存在敷衍现象或迟交的,每次扣该部负责人3分,不交的扣5分。

2.每次活动,不交活动策划或活动总结的扣该活动负责人5分,策划和总结都不交者扣10分,并在例会时公开批评。

3.对于要求出席参加的活动,无故缺席者扣5分,两次迟到或早退折合一次缺席。

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做出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汇报,该部部长扣5分。

5.每次从办公室借出的公共物品未能归还或损坏的,扣借物人3分;若是贵重物品,扣5分,以后再借用公共物品须经主席团批准。

6.在工作中为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10分,并公开表扬。

7.各部根据自身情况,有表现非常优秀者,部长可酌情进行加分,原则上不超过10分。

(三)若存在以下现象,请自动退出学生会组织: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言行严重政管学院及学生会形象。

3.期末考试违反考试纪律,经查证属实。

4.期末考试挂科。

七、评优评先制度

为更好的激励学生会成员热心工作,对优秀成员予以表彰,特制定此制度。

(一)候选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为在职学生会成员。

2.学生会全体例会缺勤不超过两次。

3.学期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包括90分;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踏实做好本职工作。

5.无违纪行为,尊重上级,与其他成员关系融洽。

(二)1.评选时,由所有学生会成员公开投票,保证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给予获选人员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第三章 附则

1.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学生会将切实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2.本制度适用于政管学院全体学生会成员,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跟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3.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