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马文韬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477

河南师范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凸显,公共治理的社会化,公共管理学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愈来愈重要,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将会得到蓬勃发展。河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以“提升政府决策和治理能力”为核心,整合河南师范大学的优势教学资源,密切结合地方政府与社会对公共管理人才的实际需要,突出政府治理创新、公共政策分析、公共危机管理、基层政府治理等专业方向,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应用型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和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具体目标包括: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够深入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掌握公共管理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能够掌握公共管理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和计算机工具,了解国内外公共管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

(三)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具有较高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的实际技能,包括调研、决策、组织、协调、指挥、激励、文字阅读与理解、口头与文字表达、熟练运用多种管理技术与现代信息处理技术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贯穿在其中的创新能力,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

(四)具有团队精神和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能适应现代公共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招生类型为“非全日制”。学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修完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具体报考资格和考试科目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招生对象一般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录取主要依据考生参加全国考试的成绩和复试(含面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择优录取。具体细则以我校当年公布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简章为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学生在校进行理论学习1.5年,修完课程学习方式后到教育实践单位进行实习,接受实践教学和撰写毕业论文。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至4年,根据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一般为三年时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教育采取学分制,根据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规定,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实际和中原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人才需求,设置专业方向。河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分设核心课程、专业方向必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及学术活动四个基本模块。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9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7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学术报告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社会实践需在专职教师和实践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一份。学位论文不计入学分。

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编号

课 程 名 称

考核方式

学时

开课学期

学分

开课单位

核 心 课 程(所有方向必修)

19_078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考试

36

1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02

外国语*

考试

36

1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03

公共管理*

考试

54

1

3

MPA教育中心

19_078004

公共政策分析*

考试

54

2

3

MPA教育中心

19_078005

政治学*

考试

36

1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06

公共经济学*

考试

36

2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07

宪法与行政法学*

考试

36

2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08

社会研究方法*

考试

54

1

3

MPA教育中心

19_078019

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

考试

18

3

1

MPA教育中心

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外国语”和“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和“社会研究方法”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从“核心课程目录”中选择开设。带*的为各方向同时开设课程核心课不少于19学分。

专业方向必修课

19_078009

公共管理理论前沿专题*

考试

36

2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10

公共科技政策

考试

36

2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11

地方政府治理创新及案例分析*

考试

36

2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13

公共伦理

考试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18001

定量分析方法

考试

36

2

2

MPA教育中心

19_018003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

考试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考试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劳动经济学

考试

36

2

2

MPA教育中心

注:带*的为各方向同时开设课程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

专业方向选修课

19_078012

区域经济与产业政策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14

电子政务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15

公文写作与处理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16

社会组织管理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17

领导科学与艺术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78018

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拓展训练

考查

18

1-3

1

MPA教育中心

19_018002

信息技术及其应用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18004

信息政策与法规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18005

公共危机管理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18006

公共组织财务资源管理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18007

信息方法与应用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18008

数学信息组织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018009

信息计量学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19_188005

社会政策发展史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中国社会发展问题研究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经济学专题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管理学专题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社会学专题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社会福利专题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人口学专题

考查

36

1-3

2

MPA教育中心

注:除上述列出的选修课之外,任一方向性必修课均是其他方向的选修课要在1-3学期选修至少7学分的课程。

社会实践

19_078020    2学分(必修)

五、师资队伍

根据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规定,逐步建立“双师型”师资队伍,即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队伍是指本校编制内的全职教师。担任核心课的教师应为专职教师,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每门核心课程原则上配备至少2名教师,同一名教师原则上不应作为不同核心课程的核心成员。兼职教师队伍选聘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担任,在专业方向课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参与专业方向学生培养的兼职教师原则上应不少于专业方向师资队伍的三分之一。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相结合。在学制规定的时间内,修完规定学分,考核合格,方可撰写硕士论文,申请学位。

教学方式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强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专题讨论要写发言稿。教学形式多种多样,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把课堂讲授、专题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加大学生务实型能力的培养力度。核心课程考核采用卷面考试方式;其它课程考核采用试卷或课程论文的方式。

实行课程导师聘任制,加强不同课程导师间的协作交流,每学年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加强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各个培养环节的工作。

为了着力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及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一方面结合授课内容和本人实际工作,撰写课程论文;另一方面,组织学生进行专门社会考察,撰写社会调研报告。时间安排与课程安排相对应。

七、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体现MPA专业学位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突出公共管理理论的应用性研究,避免与其他专业雷同的选题。论文应突出应用价值,兼顾学术价值,要体现所选专业方向的研究前沿。强调运用所学公共管理知识解决公共管理实践问题的能力,鼓励研究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

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学期开学1个月之内,向导师组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导师组负责人组织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方能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开题报告(至少5000字)包括选题背景、选题价值、研究现状调研情况、研究问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等

学位论文指导严格遵守MPA教指委有关学位论文的指导意见开展,论文字数应在3万字以上。学位论文的开题、预答辩等培养环节由校内导师、校外聘请专家和兼职导师共同完成。学位论文采用匿名评审,定稿后先由校内专家互审,后送校外专家审阅,评审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

八、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河南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