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6-06-12    浏览次数:2257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年来,我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全面深化我校综合改革、成功实现“省部共建”、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做出了突出贡献。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为总结和展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丰硕成果、广大党员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标杆典型,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评先评优工作

把树立先进典型作为引领和激励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召开支部大会,每个党员都要对照党章标准,联系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认真总结,相互学习,对照先进,查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达到振奋精神、增进团结、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好方向,严格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选报先进党支部,真正把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党支部推荐出来。

二、评选名额、范围及重点

评选名额: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拟表彰8个;按照各单位教工支部数量和学生支部数量分别确定先进党支部名额,原则上210个支部1个名额、10个支部以上2个名额;按照单位党务工作者数量5%的比例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名额;教工党员(正式)数量5%的比例确定优秀教工党员名额;学生党员(正式)数量10%的比例确定优秀学生党员名额。

评选范围: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全校正式共产党员,包括学生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及秘书、党支部委员、党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凡今年已被推荐为省委高校工委等上级组织表彰对象的优秀个人和先进党组织,本次不再参评。

评选重点: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一线和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倾斜。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导向作用。

评选程序:优秀共产党、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程序是:党支部酝酿提名或组织申报、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研究确定、校党委审批;先进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评选程序: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报、组织部审核、评审组现场评审、校党委研究决定。

三、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风建设等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师生员工的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探索新形势下改进本单位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着力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抓好党建,工作业绩突出。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为推动学校省部共建和单位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四、有关要求

1.评选表彰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深刻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认真召开支部大会的基础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保证每一个表彰对象都经得起检验。

3.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17日前,将《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先进党组织推荐(申报)表》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至hsdzzb@126.com

 

附件:

1优秀党员登记表.doc

2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doc

3先进党组织推荐(申报)表.doc

4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名额分配表.xlsx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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