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9浏览次数:3692

  

河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延期开学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开学时间原则上继续推迟。为持续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2日起各单位务必继续做好值班工作,直至学校正式通知开学为止。现就此期间值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安排值班人员到校值班的单位

(一)各学院

1.学院名单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物理学院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环境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水产学院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软件学院

外国语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商学院

文学院

教育学部

历史文化学院

旅游学院

法学院

社会事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

美术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新联学院

2.各学院安排2名值班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其中带班领导1名、值班员1名。

(二)职能部门及附属单位

1.职能部门及附属单位名单

党委办公室

(稳定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党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新闻中心)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处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综合治理办公室

校纪委

校长办公室

教务处

人事处(人才引进与教师发展中心)

党委教师工作部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办公室

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集团

基建处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校团委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网络中心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校医院

学术交流中心

附属中学

2.以上职能部门和附属单位安排工作人员到本单位值班,值班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

二、相关工作要求

通知中没有提到的职能部门原则上不要求每天派专人到校值班,但需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本单位其他工作,提倡网上办公、在线办公,保持手机畅通。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请各需要安排值班的单位于311200前将本单位32日至331日的值班表(含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地点及有效联络方式)通过OA系统“报送两办材料流程”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或hnsfdxdb@163.com

联系人:卢 鑫   联系电话: 0373-3325872,15037308560

附件:XX单位3月2日——3月31日值班表.docx

河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