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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张新宝教授来我校讲学
发布时间: 2017-05-08 浏览次数: 331

56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张新宝教授受邀在我校模拟法庭作了题为“民法总则的主要制度创新”的学术报告。法学院200余名师生聆听了此次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鹏祥主持。

张新宝以《民法通则》为比照蓝本,以《民法总则》的章节为基本单位,对每章富有创新性或变化较大的条文加以阐释解读。他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立法目的”的这一变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思想精华相契合,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格局相衔接,民法中的部分内容也与其相适应,因此,对其吸收吸纳有理可依。他指出,立法者对人价值的再认识,对人身权保障的高度重视是《民法总则》第一章的亮点;胎儿权利种类的增加与监护制度的变革是第二章最引媒体关注的两点,总则极大地维护了弱势一方的权益;第五章则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进行了规定。张新宝认为,该规定较为原则化,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种类的复杂性和不断变化的特征的体现,将二者纳入民法保护的范围并单列,实在难能可贵。张新宝也对法人分类、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诸多内容也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王鹏祥总结发言,他指出《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两步走战略中的第一步,对民法典编纂有重要意义。张新宝对相关条文的深入解读,为法学院师生进一步研究学习《民法总则》提供了新视野,启迪了新思路。

(法学院 郭少飞 郑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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