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1-02浏览:2255设置

关于做好2011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1]6号)、《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1]13号)要求,现将我校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师,并且已报名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同时教师资格体检合格的人员。

二、材料提交时间2011117日,逾期无法受理。

三、需报送的材料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材料,由各学院统一提交。

(一)学院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文件(附件1)。

2、按照姓名排序的所有申请人员一寸证书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任教学科等信息)。需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260/人。

(二)申请人员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届时由体检医院反馈提供。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同时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师范类教育类人员提供师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证明材料: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学历证书上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如申请人毕业证书无法明确判别是否为“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当年招生计划、毕业生学籍表,学籍表上明确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等课程,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

8、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专任教学人员证明材料。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注:复印件统一用B5纸张,个人申请材料每人一袋。

四、认定信息网上填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从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起,我省将全面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原“单机版辅助软件”停止使用。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1117

2、显示“登录入口”界面后,点击“注册”按钮后,进行下一步。

3、“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河南省”,“认定机构”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点击下一步确认后。“现场确认点”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4、申请人须正确填写本人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5、“申请任教学科”请参照附件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目录》,从网上报名系统的“类别二”中选择相应的二级学科。

6、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河南师范大学”。

7、“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2011年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须提交与其网上报考时的同底照片(需修改尺寸大小后再上传)。

9、“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填写为“河南师范大学**学院(全称)”。

10、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有“保存注册信息”和“提交注册信息”的两种功能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此时申请信息并未提交给认定机构。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11、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1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五、其它注意事项

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六、联系人:张利远  申陈海  李红英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1.河南省2011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相关表格下载、填写注意事项及样表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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