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0-23浏览:2516设置

关于做好2012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3号)、《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2]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免试人员(免教育理论考试及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材料受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认定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师,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

(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注意事项:

(一)今年新进人员因任职资格证及聘书尚未办理,请于明年根据通知申请。

(二)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人员,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另行安排,请及时关注人事处和学院通知。

二、相关时间安排

(一)教师资格体检:20121025日上午;地点: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院;联系电话:3029685;注意事项:请携带两张照片(与网报照片同底版)、身份证,空腹,于上午九点前前去体检。

(二)认定信息网上填报:20121022-26日。

(三)提交材料:20121025-26日。

 三、需报送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体检结束后届时由体检医院统一反馈至人事处。

(四)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学历证书原件(博士同时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七)师范类教育类人员提供本科师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证明材料:师范类本科院校毕业,学历证书上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如申请人毕业证书无法明确判别是否为“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当年招生计划、毕业生学籍表,学籍表上明确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等课程,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

(八)专任教学人员证明材料。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九)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及电子文件(附件1)。

(十)一寸证书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任教学科)。

注意事项:

(一)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无需提交第六和第七项材料。

(二)复印件统一用B5纸张,第一至第八项个人申请材料每人一袋,第九和第十项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

(三)以上相关表格请从附件2中下载,严格根据指定规格打印后,按照填写样表要求填写,填写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四、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注册

(一)网上填报日期:1022日至28

(二)填报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2、“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择“河南省”,“认定机构”选择“河南省教育厅”;“任教学科”请参照附件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目录》,从网上报名系统的“类别二”中选择相应的二级学科。点击下一步确认后。“现场确认点”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3、“专业类别”栏目选择“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填写为“河南师范大学**学院”。

4、申请人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提交申请材料时所用照片要与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为同一底版。

5、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6、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2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五、联系人:张利远  申陈海  李红英。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1201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2相关表格下载、填写注意事项及样表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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