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首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人员的工作通知

时间:2015-07-01浏览:1533设置

关于选拔首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人员的工作通知 

各有关学院: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我校从2015年起被列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单位。该项目实施的目标是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支持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富有创新能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学、科研、管理骨干以及青年学术英才和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后备人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201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网上报名时间调整为91-10,为提前做好该批报名相关准备工作,现将选拔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申报指标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研究3-24个月。申报指标10人。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包括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按1:1的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三、申请条件

1、爱岗敬业,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2、来校或外出进修回校工作时间满2年。申请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均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3、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4、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要求;网上报名时须取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5、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申报。

6、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申请者需回国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曾获得留学资格但因故申请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曾获得留学资格但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发展潜能、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方面严格把关,优先推荐教学科研团队中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合作交流。

2、申请人应慎重选择留学国别和国外留学单位,留学资格取得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更改留学单位的申请。

3、申请人正式邀请函中需明确体现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工作单位)、留学身份、留学起止年月、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等;邀请函中对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须达到对方规定的要求。

4、因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该批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至2016320日,故请申请人在联系取得邀请函时注意该要求,尽早出行。

5、留学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与承担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相一致。应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留学单位及导师的基本情况、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五、选拔申报程序及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选拔申报程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审核、评审选拔、全校公示、网上申报、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派出。

2、申请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必须),学院签署意见;

2)出国留学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必须);

3)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网上报名时取得即可)。

3、以上材料请于78日前报至人事处,人事处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处、社科处、组织部等部门审核后,组织评审选拔。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远 申陈海 孙俊领 李红英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571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doc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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