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申请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2浏览:877设置

关于在校生申请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06号)及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自今年起,我省将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现将我校在校生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报名对象

(一)大三、大四非师范类本科生和在读研究生(非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大三、大四师范类本科生和在读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不相同任教学科的,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二、报名资格种类及相应的学历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111日)

科目一

上午900-1100

科目二

下午1300-1500

科目三

下午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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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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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文化课教师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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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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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初级中学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科目;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科目;

(三)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即为申请人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所选择的学科。

四、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一)政策讲解及工作布置会。

时间:912日上午1030

地点:平原楼一楼108房间。

参加人员:

1、大三、大四学生辅导员及指定的一名该项工作学生负责人;

2、各学院负责研究生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1、学院宣传动员、报名:912日。

2、照片及指纹信息采集:

1)时间:913-914日。各学院时间如下:

913日上午8:00: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913日上午9:30: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913日上午10:00:美术学院

913日下午14:30:旅游学院、计算机学院、文学院

913日下午16:00: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914日上午8:00:体育学院、音乐舞蹈学院、法学院

914日上午10:00:国际教育学院

914日上午10:20:社会事业学院

914日下午14:30:软件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914日下午16:30:商学院、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水产学院

2)地点:新五五四教室一楼102教室。

3)需携带材料:

学院:《申请人员在籍学习证明》2份,分2012级、2013级、研究生三类填写,按照学号排序,需学院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签字,盖学院公章。

个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

3、考生网上报名、确认点统一审核确认。

1)时间:915-91817:30

2)程序:登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选择“河南”,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信息采集照片(未采集信息或上传照片为非现场采集者,审核将不予通过)、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河南师范大学),提交后由学校统一进行审核确认。

4、网上缴费:915-92117:30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上报名资格确认通过后,即可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

注:以上各阶段均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者,将不能进行后续工作,请广大考生注意。

5、下载打印准考证:1026-1031日,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教师资格笔试考试:111日。

7、笔试成绩查询: 1130日后,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8、面试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根据省教育厅及地市教育局工作进行。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二)面试由省辖市教师资格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一般在12月份。

(三)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毕业时可根据工作安排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组织实施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法定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及职称评审文件规定: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在评聘教师系列职称的时候,必须取得教师资格。

毕业生在毕业前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程序简便,高效快捷,不仅有利于强化毕业生的职业意识,而且开拓了广大毕业生的就业渠道,有利于提高广大毕业生的“持证”就业。各相关学院和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确保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英  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5912

附件:申请人员在籍学习证明.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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