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集本科教学评估师资队伍相关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5-09-28浏览:2494设置

关于采集本科教学评估师资队伍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本科院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培训会的通知》(教办高[2015]282号)精神,我校近期已启动2015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工作安排,需要各单位将附件及附件二表格中未填信息补充完整。

因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克服困难,多渠道、多途径填写附件表格,并于929日下午1730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反馈至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张利远 申陈海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发展规划处

 2015928

附件一:单位人员名单.xls
附件二:相关学院外聘教师信息表.xls

附件三: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相关字段填写说明:

一、学科类别:教职工现从事学科的名称,按一级学科目录填写,参照附件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二、双师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三、具有工程背景: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工程方面的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工程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四、具有行业背景:指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机构一线从事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能够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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