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上报专任教师有关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5-10-27浏览:1633设置

校内各教学单位:

接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通知,我校需上报《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根据报表的填写要求,需各教学单位统计上报本单位专任教师海(境)外学习培训经历和上一学年(201491日至2015831日)参加培训的情况,各单位专任教师名单已通过OA便签附件发送给各教学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如未收到,可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填写说明:

“海(境)外经历”根据教师本人在海(境)外学习、工作、科研单次时长及累计时长在相应单元格下拉列表中选择“是”,没有海(境)外经历的不填。

上一学年培训经历”根据教师本人上一学年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类培训的时长,在相应单元格下拉列表中选择“是”,没有培训经历的不填。

请各单位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写表格并于1028日下午18:00,将填写完毕的Excel表格发送至人事处申陈海OA里。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510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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