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6年度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工作通知

时间:2016-03-22浏览:664设置

关于选拔2016年度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工作通知 

各有关学院: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我校从2015年起被列为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单位。该项目实施的目标是充分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支持力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富有创新能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教学、科研、管理骨干以及青年学术英才和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后备人才,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6年度第一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申报指标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研究6-24个月。申报指标10人。

二、资助经费

资助经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按1:1的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三、申请条件

1、爱岗敬业,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2、来校或外出进修回校工作时间满2年。申请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均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3、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要求;网上报名时须取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4、申请人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申报。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5、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申请者需回国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曾获得留学资格但因故申请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曾获得留学资格但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发展潜能、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推荐,有计划、成梯队、分批次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合作交流。

2、申请人应慎重选择留学国别和国外留学单位,留学资格取得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更改留学单位的申请。

3、申请人正式邀请函中需明确体现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工作单位)、留学身份、留学起止年月、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等;邀请函中对外语水平有特殊要求的须达到对方规定的要求。

4、该批次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保留至20161231日,故请申请人在联系取得邀请函时注意该要求,尽早出行。

5、留学研修计划应详尽、切实可行,与承担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相一致。应包含以下内容:出国从事研修的主要内容、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差距、留学单位及导师的基本情况、所具备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阶段性目标及成果、归国的后续工作安排等。

五、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

1、申报程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审核、评审选拔、全校公示、网上申报、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录取派出。

2、申请材料:

1)《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

2)出国留学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

3)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正式邀请函。

3、以上材料请于45日下午17:00前报至人事处,人事处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科技处、社科处、组织部等部门审核后,组织评审选拔。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远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6322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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