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8-06浏览:1824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27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范围:我校在职在编人员。

(二)推荐名额:限额推荐,2016年我校指标为2名。

(三)推荐对象:首先从符合条件的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选拔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各自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

  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分别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

6、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更好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811青年人才工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本次推荐工作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产业创新类人选除应具备专业技术人才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不占指标人选

对于符合上述专业技术人才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占指标推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五位)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不含面上项目或一般项目)第一主持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第一主持人。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附件一)两份。

要求:表中涉及到的个人证书、业绩成果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应提交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附件材料按序排放,暂不装订。

(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为减少减轻申报人工作程序和负担,校内申报暂不提交其他材料,待校内推荐后,候选人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27号)文件规定的材料整理要求整理上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请于8月16日17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利远 申陈海 孙俊领

联系电话:3326203

 

人事处

201686

附件:申报2016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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