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1浏览:10设置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系统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教育系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任务》文件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3届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报名时间

2023522日—26

二、认定职业(工种)与级别

经我校各单位2022年申报、上级人社部门审批备案通过的行政办事员、社区工作者、秘书等51个职业(工种),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我校注册学籍,20236月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3.修满学分符合本专业毕业资格;

4.未取得本职业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具体职业(工种)的报名考生资格审核由所在院(部)按规定进行;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把关,不得违反规定。

四、认定方式与条件

(一)认定方式

过程化考核。各学院(部)通过“课证融通”,将职业技能评价标准融入教学内容,将相关专业课程考试与职业技能考核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结合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对相关专业课程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以及素质能力考核均合格的毕业生,可以认定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

(二)考核条件

1.全面考核学生的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技能的理解和综合应用,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2.2022年各学院(部)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结合对应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了本部门《职业(工种)评价获证规则》(如有变动,请及时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沟通协商),其中确定的与职业技能认定相关的理论课程和技能(实操)课程的考核成绩均在60分以上。

五、认定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单位毕业生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整体统筹工作。

(二)学院(部)申报

学院(部)积极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报名。已取得同职业同等级或高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得重复申报。学院(部)对学生选择职业(工种)进行指导,每生限报一个职业(工种)。

申报报名阶段,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生填报和学院审核负担,本次申报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系统”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523日下午18:00。电脑端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点击校园网主页右上角“一网通办”,登录后在“在线服务”中搜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并点击进入。

注:“一网通办”登录账号密码遗忘的可先根据提示找回密码,若有问题请与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0373-3326142联系。

2.“个人申请信息填报”页面: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信息由学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请申请人审核,若信息有误,请与人力资源部祁老师3327002联系;第二部分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同时提交照片和电子签名,完成后提交。

上传照片要求:近6个月内,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清晰,大小在200KB以内,格式为jpg/png

3.“申请信息编辑下载”页面:可修改、查看、导出打印个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

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纸质打印后统一上交至学院,由学院审核、盖章。

(三)学院(部)评议认定

1.申请信息汇总表下载。学院(部)管理员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系统导出职业学生报名信息Excel表,登录步骤如上,“申请信息编辑下载”页面可以查看、导出申请表和汇总表,在“导出-导出记录”中下载汇总表。

2.学院(部)考核认定。学院(部)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获证规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认定,填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过程化考核成绩单(附件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结果情况说明(附件4)。

(四)提交材料

各学院(部)于526日下午18:00将申请材料统一报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材料包括: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纸质版,每人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按职业分类整理)。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化考核课程成绩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教务处和学院(部)公章)。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化考核结果情况说明》(电子版和纸质版,加学院(部)公章)。

(五)审核认定

学校对各学院(部)提交材料进行审核,上报上级人社部门审批认定。

(六)证书打印及查询

认定完毕后,打印发放职业技能认定证书,证书信息可登录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查询。

六、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重大举措,加快认定评价进度,务实工作实效。

(二)在过程化考核实施中,各学院(部)要及时了解学生动态、信息反馈,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不断完善考核内容,调整评价获证规则,对使过程性评价逐步规范化、标准化。

(三)各学院(部)做好毕业生职业技能认定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留存、归档、存档备查工作。

 

联系人:祁老师  3327002,勤政楼10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侯老师,15515755668

 

 

附件:

附件1认定职业(工种)、级别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样表).doc

附件3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化考核课程成绩单.rar

附件4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过程化考核结果情况说明.docx

 

 

河南师范大学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202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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