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辅助系列(不含正高级)职称推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0浏览:2021设置

辅助系列各学科组及相关申报职称人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11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辅助系列(不含正高级)职称推评工作通知如下(高校教师系列及辅助系列正高级职称推评工作,另行通知

一、评审权限与网上申报

高校教师(实验)系列,我校按规定组织自主评审。

非高校教师(实验)系列,我校尚不具备独立组织评审委员会的条件,相关申报人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推荐,通过者由学校委托相关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023年我省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通过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推荐人员,根据人力资源部后续通知填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二、申报评审范围

1.在我校工作满6个月且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须通过学校申报职称评审。

2.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辅助系列学科组设置

系列

牵头单位

组长

联系人

经济、统计系列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部长

刘秋月

工程系列

科技处

科技处处长

王栋

自然科研系列

科技处

科技处处长

王栋

社会科研系列

社会科学处

社会科学处处长

陶宁

实验系列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

祁文彩

会计、审计系列

财务处

财务处处长

徐文思

出版系列

学报编辑部

学报编辑部主任

杨浦

图书、档案系列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

图书与档案信息中心主任

吕凯

卫生系列

校医院

校医院院长

田玉红

中小学系列

附属小学/幼儿园

附属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寇亚品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1.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标准

自然科研系列(含实验)中高级职称、统计系列高级职称、审计系列高级职称等,按2023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录河南省人社厅官网中人才评价开发(职称)专栏查询下载(http://ywzl.hrss.henan.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

2.博士职称申报评审有关问题

博士研究生毕业无职称人员,学校按照我省初定政策及时为其办理职称初定,业绩特别优秀者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博士毕业后的业绩参评副高级职称时可以使用。

各学科组在开展职称推荐时,要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学科组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二)参评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与聘任年限计算截止时间问题

1.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以收材料截止时间为准,各学科组收材料截止时间为1023日,学校收材料截止时间为1030日;申报人员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职称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四)关于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五)关于申报学历、专业问题

1.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均可正常申报。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2.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实行认证

2010年起,对参评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须进行学历认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学历认证方式。一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进行网上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是到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yun.hnbys.haedu.gov.cn/bszn/11903318.jhtml)办理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

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六)直接申报(即一步到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从我省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调入到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自调入之日起1年以上至5年以内,可根据其学历、资历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业绩成果等,经单位考核合格和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在单位岗位限额内比照同类人员直接申报评审社会科研、农业科研、自然科研、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务。超过5年未申报的人员不再实行直接申报政策。

(七)转换系列(专业)人员申报评审问题

1.同级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包括系列变动和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变动),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转岗后晋升。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同级转评满1年后,且转岗前后任职年限连续计算达到相应要求,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转岗后应取得新的业绩成果,转岗前的业绩成果适当参考,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八)关于调入前已具备职称人员职称评聘问题

调入前已具备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且入职手续办理完毕者,先根据《河南师范大学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资格确认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8号 )进行资格确认。

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入职前职称与入职后岗位、职称系列(专业)一致并符合《河南师范大学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职称认定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5号)(见附件)文件认定条件者,可申请职称认定。

不符合职称认定要求者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占岗聘任或占岗转评。占岗聘任、转评的程序和条件与正常晋升一样。

(九)关于“以考代评”及“评聘分离”系列职称聘任问题

经济、统计、会计、审计、卫生、出版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全国统考取得任职资格,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取得资格后,由学校根据本系列设岗情况和对本人考核结果进行占岗聘任。具体做法是:在每年职称申报时,个人填写《聘任申报表》(见附件),单位考核并提出聘任意见,报职称相关评审机构,审核通过后学校予以聘任。

(十)关于答辩问题

继续对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实行答辩。答辩在各学科组进行,学科组对答辩情况要做出总体评价,并区分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以切实发挥答辩在人才评价中的作用。

需要到所属系列评委会答辩的申报人员,请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十一)关于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

申报人提交材料时,学术论文须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包含期刊名称,论文题目,发表日期,作者及名次等信息);著作可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首页“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出版物信息查询”-“国家版本数据中心”进行检索。

未经互联网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十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

为加快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步伐,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要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不断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提高综合素质,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五、推荐办法

副高级推荐时,学科评议推荐考核小组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答辩、专家综合评议等的基础上,将各学科(系列)同时符合资格条件和业绩基本条件的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排序后推荐至学校。

已具备资格申请占岗聘任或占岗转评人员,与所在学科组正常申报人员统一排序。

中级要求同上。

六、申报评审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评审简表》(见附件1)一式2份及word版文件(word版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单位+姓名”,如“高级实验师+数学+梅哲仁”)。

《评审简表》填写要求暂定如下:

《评审简表》中业绩条件栏目只填写高层次、代表性成果,其中:论文限填5篇;项目、获奖、专利、教学质量工程等限填5项;著作、教材限填2部。其他业绩条件不在《评审简表》中体现。《评审简表》中不准出现对于论文、项目、奖励、著作、专利等总结性内容。

各系列关于《评审简表》成果填写数量少于上述要求的,按其要求填写。

为避免干扰专家正常评审,规范《评审简表》格式,要求申报人员填写《评审简表》时,统一用楷体小四号字,禁止加粗加大,不得随意更改《评审简表》格式,各学科组对《评审简表》的格式要严格把关。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暂不填报,待学校推荐结束后,被推荐人选按要求填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系统,经各级审核结束后,被推荐人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3.《河南师范大学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综合考评表》(见附件2)。

4.申报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证明(见附件3)。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第一学历(位)证书、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位)证书。上述证书均须提供原件。

6.《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一式2份。

7.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一览表(见附件5)。

8.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检索页须由所在学科组审核签章。外文论文注明被SCIEI收录的,要求提供专业检索机构检索收录证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结项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方面的申报材料,要求支撑材料完整,须附立项通知、结项材料、结项证书等。

(二)其他相关材料及要求:

1.评审费标准:通过学校推荐人员,按标准向相关评审机构缴纳评审费用。学校推荐评审环节不收取评审费。

2.评审简表“鉴定论文”处需填写1篇鉴定论文。

3.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教案是复印件、打印件的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4.任职年限破格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需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1份和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经学校同意后,申报人须填写《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见附件6)。

5.转评人员须提交经学科组签字盖章同意转评的申请一份。

6.参加省有关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答辩的人员,需提供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7.各系列有报送材料特别规定的,请按照其规定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七、时间安排

1021-22日,申报人员根据要求下载填写《评审简表》,准备评审材料。

1023日上午,各学科组组织参评人员报名、验收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初审报名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申报人员全部职称申报材料须提交到相关学科组,以备公开展示。

1023日下午,各学科组报《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学科组公开展示安排》(见附件7);各学科组到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复审,需带材料:学科推荐评议专家组名单(见附件8)、资格审查表(见附件9)、申报人员相关证件;相关学科组持《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到教务部门审核教学工作量。

1024-26日,各学科组公开展示材料,对参评人员进行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学科组答辩、评议推荐。

1027日上午,各学科组统一报送学科组申报、推荐排序结果(见附件10)。(同步在学科组进行结果公示,时间:1027-29日)

1030日,申报人员提交评审材料;申报副高级答辩评议表(见附件11)、其他系列专家评议情况表(见附件12);学校集中审查材料,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资格内容,教务处审核教学业绩,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审核科研工作业绩。

1031-112日,学校公开展示参评人员申报材料。

学校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推荐、公示推荐结果,协助被推荐人向相关委托评委会上报材料。

八、其他事项

(一)各学科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及时向学校提交推荐人选的材料,申报人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逾期不再受理。

(二)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申报人要如实填报和提供有关材料;各学科组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要实事求是的审核和签署意见;教务管理部门对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情况负责;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人的科研情况负责。如有违反职称纪律的问题,将按照河南省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3325862,人力资源部3323767

(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等资料,均可从河南省职称网或我校人力资源部主页“文件政策”-“职称评审”处浏览和下载。

九、联系方式

      袁鹏雯  3328805

      王  栋  3326218

社会科学处      3328679

人力资源部  刘秋月  3326203



 附件.rar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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